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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/1/22      来源: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       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:

  根据《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有关规定,为高质量推进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,省厅按年度计划,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申报评价

 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统筹谋划梯度培育工作,加大工作力度,摸底掌握本地优质中小企业基础,精准组织动员符合《细则》评价条件的企业自评参评。按照自愿原则,参评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)注册登记后进行自评;自评通过的企业下载打印《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》,提供(平台上传)必要证明资料,形成申报书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评价。

  二、审核评价

  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据《细则》规定和评价标准,坚持“质量优先”原则,认真开展审核评价工作,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瞪羚企业培育基础,组织核对申报企业平台和纸质材料的信息数据,通过专家评审或专项审核提出拟通过评价企业;从拟通过评价企业中按不少于10%的比例抽取部分企业,组织专家或核查组实地核查企业申报评价材料,填写企业现场核查表;研究确认拟通过评价企业,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向省厅报备。

  三、报批备案

  请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于2025年3月5日前完成本市(新区)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审核评价工作,将审批备案报告(含市级审核评价工作情况,提供企业评审审核、研究确认、公开公示等情况证明)、抽取核查企业申报书和现场核查表(原件)、建议通过评价企业名单和备案信息汇总表等材料(各一份,加盖市局公章)正式报送省厅,电子版发送hbzjtx2021@126.com。

  附件:1. 2025年XX市(新区)建议通过评价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.doc

                2. 2025年XX市(新区)建议通过评价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信息汇总表.doc
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3.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材料目录.doc

               4.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 .doc

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  2025年1月21日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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